序號 | 工作任務 | 具體工作措施 | 牽頭落實處室 |
1 | 促進房地產市場信息公開 | 1.建立房地產市場信息定期發(fā)布機制,,印發(fā)《關于建立房地產市場信息定期發(fā)布機制的通知》。 | 房地產處 |
2.指導督促各地房地產主管部門每月定期發(fā)布本地區(qū)房地產市場交易信息月報數據,。 | |||
3.開展規(guī)范房地產市場開發(fā)企業(yè)經營行為專項整治和整頓規(guī)范房地產中介行為專項整治,,分批公布違法違規(guī)企業(yè)名錄。 | |||
2 | 推進住房保障信息公開 | 1.公開全省各市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標任務及棚戶區(qū)改造項目信息,。 | 住房保障處 |
2.分別于2017年6月,、12月公開全省棚戶區(qū)改造等任務完成情況。 | |||
3 | 規(guī)范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公開 | 1.指導督促各地市完成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披露工作,。 | 公積金處 |
2.會同省財政廳,、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編撰省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并予以披露。 | |||
4 | 推進農村危房改造信息公開 | 1.公開全省2017年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改造任務數,、補助標準和改造實施方案等。 | 村鎮(zhèn)處 |
2.部署指導各有關地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開展2017年農村危房改造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 |||
3.于2017年年底公開全省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完成情況,。 | |||
5 | 加強行政許可信息公開 | 1.加強行政審批依據公開。公開所有行政審批事項辦事指南和辦事依據,。 | 行政許可管理處,、質安處 |
2.行政審批事項過程公開。公開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程序及審批進度,。受理企業(yè)資質申請后,,向社會公開企業(yè)申請該行政審批事項的基本信息、人員信息和業(yè)績信息,,接受社會監(jiān)督,。 | |||
3.行政審批事項結果公開。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意見,,及時公開企業(yè)資質準予行政許可信息,。 | |||
6 | 完善行政執(zhí)法監(jiān)督信息公開 | 1.及時公開行政處罰情況。 | 各有關 處室 |
2.及時公開建筑市場主體不良行為。 | 建筑市場處,、質安處 | ||
3.加強安全事故信息公開,。 | 質安處 | ||
7 | 加強工程建設標準規(guī)范公開 | 公開發(fā)布廣東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信息、標準發(fā)布信息,、復審結果信息,。 | 科信處 |
8 | 完善網上辦事大廳建設應用 | 鞏固我廳進駐省網上辦事大廳事項的網上全流程辦理率、上網辦理率,、網上辦結率成果,。加快落實“一門式、一網式”網上辦事政務服務模式與省公共申辦受理平臺對接,。 | 科信處,、許可處,、規(guī)劃處,、城建處、質安處,、省建設信息中心,、省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 |
9 | 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 | 進一步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做好我廳主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 | 各有關處室 |
10 | 主動做好政策解讀 | 1.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做到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 | 各有關處室,,省建設信息中心 |
2.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法規(guī)政策和重大措施,通過舉辦新聞發(fā)布會,、接受專訪,、專家解讀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解讀政策,,提升解讀的權威性和針對性,。 | |||
3.完善廳機關門戶網站政策解讀欄目,豐富解讀回應內容,。 | |||
11 | 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 1.健全廳機關新聞輿情應急機制,,加強輿情監(jiān)測工作,及時了解和掌握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領域熱點問題,認真研究處置,。 | 各有關處室 |
2.加強廳長信箱留言受理與回應,。 | |||
3.認真辦理省府辦公廳政務信息處轉來有關輿情處置的事項。 | |||
12 | 更好發(fā)揮媒體作用 | 1.主動加強與媒體的溝通來往,,充分發(fā)揮媒體作用,,及時發(fā)布重要政務信息,為媒體準確把握重大政策精神和采訪提供便利,。 | 各有關處室 |
2.用好管好政務微信等政務新媒體,,加強對“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廣東人民城管”,、“中國南粵古驛道”等微信公眾號的運行維護,,擴大政策信息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 |||
13 | 依法規(guī)范依申請公開工作 | 1.進一步規(guī)范依申請公開答復工作,,嚴格按照法定時限答復,,增強答復內容針對性并明示救濟渠道,答復形式嚴謹規(guī)范,。 | 各有關處室 |
2.對公眾申請較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轉為主動公開的,應當主動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