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開展,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風險分擔機制,縣金融工作局起草了《蕉嶺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風險補償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經過廣泛征求各鎮(zhèn)各相關單位的意見,形成了《蕉嶺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風險補償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人士提出意見和建議。意見征集截止日期為2023年6月28日。
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ㄒ唬┩ㄟ^傳真方式將意見傳真至:0753—7863269;
?。ǘ┩ㄟ^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fā)至:[email protected],;
(三)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蕉嶺縣蕉城鎮(zhèn)府前路1號8號樓蕉嶺縣金融工作局(郵編:514100),,并請在信封上注明“蕉嶺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風險補償暫行辦法”。
特此公告
附件:蕉嶺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風險補償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doc
蕉嶺縣金融工作局
2023年6月19日
關于對《蕉嶺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風險補償暫行辦法》的政策解讀
一,、政策出臺背景
為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下簡稱“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開展,,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風險分擔機制,根據《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銀發(fā)〔2016〕79號),、《廣東省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實施方案》(粵府函〔2016〕87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意見》(粵府辦〔2019〕16號)以及《省地方金融監(jiān)管局 人民銀行廣州分行 廣東銀保監(jiān)局 廣東證券局印發(fā)<關于實施粵東粵西粵北地區(qū)“金融倍增工程”促進區(qū)域協調發(fā)展和共同富裕的意見>的通知》(粵金監(jiān)〔2022〕71號)等規(guī)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二、《暫行辦法》的主要依據
1.《國務院關于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5〕45號),、
2.《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銀發(fā)[2016]79號)
3.《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fā)廣東省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粵府函〔2016〕87號),
4.《省地方金融監(jiān)管局 人民銀行廣州分行 廣東銀保監(jiān)局 廣東證券局印發(fā)<關于實施粵東粵西粵北地區(qū)“金融倍增工程”促進區(qū)域協調發(fā)展和共同富裕的意見>的通知》(粵金監(jiān)〔2022〕71號)
三,、政策的主要內容
《補償辦法》共六章20條,主要包括總則;補償標準;補償資金的管理;補償申報條件,、程序; 補償資金風險控制;附則等內容,。主要是建立風險補償機制,規(guī)范風險補償行為,。
根據省,、市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我縣提出將風險補償基金下設到村,,有利于調動鎮(zhèn),、村積極性和基金的運作管理。采取由縣財政部分出資,、鎮(zhèn)村為主籌集資金的方式在每個行政村設立風險補償基金,,為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發(fā)生風險時作補償。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出現不良貸款時,,經履行法定程序進行追償后,,凈損失部分由該村風險補償基金中補償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