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金用途和標準
資金用于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本專科新生繳納第一學年學費,,新生資助標準最高不超過6000元,,學費標準低于6000元的按實際應繳納學費金額進行資助。新生資助為一次性資助,,獲得新生資助的學生,,在同一時間段內,原則上不再享受省財政設立的其他專項資助,。
二,、資助對象
我縣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對象為蕉嶺縣戶籍學生考入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由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不足以繳納第一學年學費的全日制本??拼笠荒昙壭律貏e是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優(yōu)撫家庭子女、城鄉(xiāng)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
三,、申請時間和程序
1.原則上于新生入學當年8月20日前學生提交材料到縣教育局進行申請;
2.由縣教育局核定申請學生名單,;
3.公示無異議后,,由縣教育局給予學生資助,并將資助明細報上級教育部門,。
四,、學生申請材料
1.《梅州市蕉嶺縣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申請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原件;
2.學生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含戶主頁面),、大學錄取通知書,、學費通知單,、銀行卡復印件;
3.低保證,、殘疾證,、烈士子女證或疾病證明、病歷證明等證明材料,;
五,、注意事項
1.受助學生應在開學后一個月內將在校就讀證明(學信網(wǎng)在線學籍證明)或期末考試成績單補交至縣教育局作為在校佐證材料,。
2.已獲得專項資金資助的學生因各種原因未報到或者退學的,取消資助資格,,受資助學生應將專項資金退回,。由縣教育局負責收回,各鎮(zhèn),、村(居)委會協(xié)助追回專項資金,,用于下一年度專項資金安排。
蕉嶺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lián)系電話:7861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