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府〔2018〕21號
各鎮(zhèn)人民政府,縣府直屬有關單位:
根據(jù)國務院,、省,、市關于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第四批清理規(guī)范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粵府〔2017〕128號),、《梅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清理規(guī)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第三批)的決定》(梅市府〔2017〕19號)文件精神,,縣政府決定7項縣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第三批)不再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做好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清理規(guī)范工作,,進一步強化監(jiān)管措施,,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附件:蕉嶺縣人民政府決定清理規(guī)范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第三批).xlsx
蕉嶺縣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2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