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 嶺 縣 公 安 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蕉公(蕉)行罰決字[2022]00082號
違法行為人湯某生,,男,19XX年03月20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4142719XX03200034,,漢族,高中文化程度,,廣東省梅州市蕉嶺縣人,戶籍地廣東省梅州市蕉嶺縣蕉城鎮(zhèn),,現住址廣東省梅州市蕉嶺縣蕉城鎮(zhèn),。
現查明2022年10月20日9時許,湯某生在蕉嶺縣蕉城鎮(zhèn)北街與楊某協商醫(yī)保一事,,因協商不成,,湯某生對楊某進行毆打,造成楊某頭部,、頸部和背部不同程度受傷,。
以上事實有違法行為人湯某生的陳述和申辯、受害人楊某的詢問筆錄,、證人證言等證據證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對違法人員湯某生處以行政拘留三日,。
執(zhí)行方式和期限送蕉嶺縣拘留所執(zhí)行,,執(zhí)行期限為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0日。
逾期不交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超過罰款本數。
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蕉嶺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向興寧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 / 清單共 / 份
蕉嶺縣公安局
2022年11月7日
一式三份,被處罰人和執(zhí)行單位各一份,,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復印送達被侵害人